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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无人机行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1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LCG2020-004
项目名称:全年无错九肖网站
无人机行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全年无错九肖网站
采购代理机构:全年无错九肖网站招标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全年无错九肖网站招标办(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全年无错九肖网站的委托,对全年无错九肖网站无人机行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投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备注 |
全年无错九肖网站 无人机行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80 | 1 |
二、资金来源
学院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全年无错九肖网站官网(http:)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投标当天现场报名。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2月1日)起20个日历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1日10:0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壮志路2号全年无错九肖网站招投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壮志路2号(全年无错九肖网站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钟。
(八)开标时间:2020年12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钟。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全年无错九肖网站官网(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全年无错九肖网站招标办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全年无错九肖网站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875057055
传 真:
地 址: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年无错九肖网站招标办
联系人:任老师
电 话:023-67452369
传 真:
地 址: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技术项目一览表
备注:※标注的技术要求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要求为重要技术参数,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
模块 | 设备 名称 | 详细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
| 一、飞行平台 1.类型:电动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 2.自主飞行等级:2级;起降方式:垂直起飞、降落; 3.材质:航空复合材料机身+碳钎维; 4.最大载荷≥1.5Kg; 5.移动起降:支持; 6.悬停定位精度:水平≤1cm+1ppm,垂直≤2cm+1ppm; 7.桨叶数量:1个尾推螺旋桨和四个旋翼桨; 8.最大续航时间:≥120min;巡航速度:≥75km/h;最大起飞重量:≤11kg; 9.拆装便捷性:全机无需工具拆装; 10.▲载荷模块:支持正摄相机\五拼相机\多光谱相机,换装无需工具; 11.供电:电气系统双余度供电;流道设计:飞控舱有开口散热流道设计和风扇设计,全机综合热设计高低温环境更大范围保持性能; 12.抗风能力:起降环境风速≥8m/S,飞行环境风速:≥12m/S 13.展开与收撤时间:≤5分钟;使用配备得工具包更换旋翼浆时间≤3.5min; 14.防雨性能:降雨量≥2mm/min电机能正常工作; 15.跟踪模块:可选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定位模块,支持第三方快速定位和监管功能; ▲16.飞行平台需提供CNAS、CMA认可的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二、航电系统 1.导航控制:RTK+单点 多频GPS导航;.陀螺仪量程:±600°/s;.陀螺精度误差:≤0.5°/s; 2.▲采用三余度或更多余度飞控系统,三个或多个气压高度传感器、IMU传感器和卫星导航定位传感器独立工作,互为备份; 3.飞控存储:飞控系统内置16G以上的存储器,最大数据记录周期为200Hz,最长记录时间8小时以上; 4.传感器温度范围:飞控系统具备传感器温度误差自动估算补偿功能,传感器可工作在在-40℃~80℃工作范围内; 5.姿态传感器:集成多余度(双余度)3轴加速度计,3轴陀螺,3轴磁传感器; 6.任务模式:全自主任务模式; 7.安全机制:抗失速旋翼高度补偿、低电压应急返航逻辑、航线超高超低保护、最低高度旋翼保护等、任务全流程分析;航线最低高度保护,绝对安全高度小于设定值可触发执行旋翼迫降; 三、导航系统 1.具备双GPS导航系统;应支持:GPS/BD/GLONASS 2.采样频率:20HZ; 3.主GPS精度:水平1cm+1ppm;垂直2cm+1ppm; 4.备份GPS精度:水平2m;垂直3m; 5.双基线:双基线GPS定位测向; 四、差分基站 1.信号跟踪应支持:GNSS2:GPS/BD/GLONASS; 2.精度及可靠性:RTK水平精度:±1cm + 1ppm 、RTK垂直精度:±2cm + 1ppm; 3.工作时间:≥5小时; 4.功能:内置4G模块,支持获取网络第三方差分信息,自动定位基站绝对位置;内置WIFI模块,地面站和地面基准站通讯采用无线通讯方式 五、数据链 1.频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工信部相关规定:840.5-845MHz或1430-1444MHz或2408-2440MHz频段; 2.数据链抗干扰:高性能且抗干扰宽带数据链,复杂电磁环境高适应能力;整机屏蔽电缆,全机系统化电磁兼容设计,更强抗内外干扰能力; 3▲测控半径:测控半径≥10km;(提供CNAS、CMA认可的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承检范围包括本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六、正射相机 ※1.有效像素≥4200万 2.镜头焦距:≥35毫米 七、地面站软件 1.▲支持显示无人机各项飞行参数、载荷相机拍照数量以及电池剩余电量;支持待测区域自动航线规划,内置PPK数据一体化解算模块 2.支持3D视角航线规划,支持仿地形航线规划;航路点设置数量:≥1000个; 3.支持PC端、支持专业GCS地面站; 可任意设置不同航点,航线的飞行高度,自由度更高,并可在飞行过程中随时修改;飞行过程中一键修改飞行高度和飞行速度;支持多种格式设置任务区域并导入,比如kml /kmz 文件,txt文件; 4.支持一键起飞功能及一键返航功能,具备应急处置流程;智能化起降航线,根据风向及进场方向自动生成;支持任务过程中,指引定点环绕,一键更改飞行航高、飞行速度及盘旋半径; 5.支持谷歌地图、bing地图、KML数据导入等;支持机载模块温度显示; 6.支持气压计、组合惯导、磁罗盘、GNSS、加速度计、空速计等重要传感器状态检查,并且有故障提醒; 7.综合显示系统包括高度、速度、航向、飞行航迹坐标、飞行姿态、剩余电量、飞行时间; 8.断链超时保护,航线超高超低保护;低电压保护;航线自检高度保护;地面站支持CGCS2000坐标系及WGS84坐标系像控点导入; 9.支持谷歌地图、bing地图、KML数据导入等;支持拍照POS数据自动存储,地面下载; 10.支持自动航测航线规划,只需要在地图上连接三个以上的航测航点,会自动生成航测航线,无需复杂的操作;可任意设置不同航点,航线的飞行高度,并可在飞行过程中随时修改;飞行过程中一键修改飞行高度和飞行速度; 七、综保系统 1冗余:飞控为多余度设计,彼此互为备份,提高飞行安全性和可靠性; 2.配置一主一备共计2块电池; 八、如果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1台 | |
2 | 航测 无人机 | 飞行平台 | 5台 | |
1.最大起飞重量≥1300g ,最大飞行时间≥30分钟 2.悬停精度: 启用RTK且RTK正常工作时(垂直:±0.1m;水平:±0.1m) 未启用 RTK时(垂直:±0.1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 ±0.5m<GNSS定位正常工作>;水平±0.3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 ±1.5m<GNSS定位正常工作>) 3.最大上升速度≥5m/s 最大下降速度≥3m/s 4.最大水平飞行速度≥50km/h(定位模式),≥ 58km/h(姿态模式) 5.卫星定位模块单频高灵敏度GNSS:GPS+BeiDou+Galileo(亚洲地区) 6.多频多系统高精度RTK GNSS使用频点:GPS:L1/L2;GLONASS:L1/L2;BeiDou:B1/B2;Galileo:E1/E5;首次定位时间:<50s 7.障碍物感知范围0.2—7m;FOV 水平70°;垂直±10°测量频率 10 Hz 8.遥控器工作频率5.725GHz至5.850GHz 9.遥控距离FCC:7km;SRRC / CE / MIC / KCC:5 km(无干扰、无遮挡) 10.稳定系统:3轴(俯仰、横滚、偏航),可控转动范围:俯仰-90°至 +30° 11.内置相机有效像素≥2000万; 影像传感器1英寸CMOS 镜头FOV 84°8.8mm/24mm(35mm格式等效) 光圈f/2.8-f/11 带自动对焦(对焦距离1m-∞) 12.快门速度:机械快门:8-1/2000s;电子快门:8-1/8000s 13.ISO范围:视频:100-3200(自动),100-6400(手动) .照片:100-3200(自动),100-12800(手动) 14.▲照片最大分辨率5472×3078(16:9);4864×3648(4:3); 5472×3648(3:2) 15.视频最大分辨率H.264,4K:3840×2160 30p 16.视频格式MOV 17.支持存储卡类型传输速度为Class 10及以上或达到UHS-1评级的microSD卡,最大支持128GB容量及以上 18.▲建图精度:满足 GB/T 7930-2008 1:5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简称“1:500 规范”)的精度要求 19.地面采样距离(GSD):(H/36.5) cm/pixel,H 为飞行器相对于拍摄场景的飞行高度(单位:米) 20.采集效率:单次飞行最大作业面积约≥1 km2(飞行高度 182 m,即 GSD 约 5 cm/pixel,满足 1:500 规范要求) | ||||
3 | 电池 | 1.智能飞行电池(PH4-5870mAh-15.2V) 2.容量5870 mAh 3.电压15.2 V 4.电池类型LiPo 4S 5.工作环境温度-10℃至 40℃ 6.最大充电功率≥160 W | 20个 | |
4 | GNSS 移动站(与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配套) | 1.卫星接收频点:同时接收:GPS: L1 C/A, L2, L5 5.定位精度:单点:水平:1.5 m(RMS) 垂直:3.0 m(RMS) 6.RTK:水平:1 cm+ 1 ppm(RMS) 垂直:2 cm+ 1 ppm(RMS) 7.定位更新率 :1 Hz, 2 Hz, 5 Hz, 10 Hz和20 Hz 8.冷启动:≤45 s 9.热启动:≤10 s 10.重捕获:≤1 s 11.初始化可靠性:≥99.9% 12.差分数据传输格式:RTCM 2.X/3.X 13.工作环境温度:-20℃至55℃ 14.防护等级:IP65级及以上 | 1套 | |
5 | 无人机驾驶员考训平台 | 1.电池容量LiPo(6S,16000mAh-20000mAh,最小15C) 纠错 2.工作功耗最大功耗/悬停功耗:≤4000/1500W 3.尺寸:符合AOPA无人机驾驶员考试要求 4.重量:符合AOPA无人机驾驶员考试要求 5.轴数:六轴或八轴 6.可折叠机身,方便携带。 7.悬停时间:≥15分钟 8、如果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4套 | |
6 | 航拍 无人机
| 1.可折叠机身,方便携带。 2.最大上升速度:≥5 m/s 3.最大下降速度:≥3 m/s 4.最大水平飞行速度:≥72 km/h 5.续航时间:≥30分钟 6.最大抗风等级:5 级风及以上 7.悬停精度: 垂直: ± 0.1 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 ± 0.5 m(GPS正常工作时) 水平:± 0.3 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 ± 1.5 m(GPS正常工作时) 8.感知系统:全向感知 9.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14m/s 10.视角(FOV):≥水平40°,≥垂直70° 11.影像传感器:1 英寸 CMOS 13.镜头: 视角:77 ° 14.ISO范围:视频:100 - 6400 照片:100 - 3200(自动);100 - 12800(手动) 15.快门速度电子快门:8 - 1/8000 s 16.录像分辨率:4K: 3840×2160 24/25/30p 17.视频最大码率:100 Mbps 18.图片格式JPEG / DNG (RAW) 19.视频格式MP4 / MOV (MPEG-4 AVC/H.264, HEVC/H.265) | 2台 | |
7 | 固定翼训练机 | 1.电机:3136-1200KV 2.电调20A 3.电池:3S 1300mA/h及以上 4.最大续航时间:15min 5.机翼载荷:39.4g/dm2 6、如果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20台 | |
8 | 飞控开发套件 | 1.核心处理器 MSP430、STM32 2.留空时间 5min-7min 3.通信方式 2.4GHz 4.双开发模式,能够实际飞行开发和基于无人机飞行实验板模拟开发 5.硬件模块可拆卸式设计,配套模拟飞行软件,包含模拟训练课程 6.调试支架采用外部供电的方法,支持长时间调试; 7、如果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则须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20套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本项目试运行期为1个月。在试运行期间未出现质量问题,由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4. 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4.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4.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4.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不少于壹年的免费质保期。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采购货物由产品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等证明文件。
(二)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7*24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7*24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中标人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维修配件
中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三、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
(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四)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
(五)验收合格1年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培训
中标人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提供1名免费参加AOPA垂直起降超视距驾驶员培训考试的名额。
七、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1)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1)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注:
1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5分,其中:5分为政策性加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40% | 4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技术部分30% | 30分 | A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0分。 | ||
B扣分条款: 1、重要技术参数与技术要求带▲部分每负偏离一条扣5分,3条不满足不得分。 2、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技术要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扣3分,直到扣完为止。 | |||||
3 | 商务 部分(30%) | 服务能力(10%) | 10分 | 1、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并且是国家认可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缺一项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行业标准评价信用供应商认证:AAA级的得2分。 3、服务团队配置,4分。 (1)项目负责人1人:需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管理人员“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A证证书”且注册公司均为投标企业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且注册公司均为投标企业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1~3项投标人具有的认证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必查(如未提供原件,视为不具备)。 第3项投标时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在投标单位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个人明细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的加盖有社保公章或业务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备查)。
|
培训方案(6%) | 6分 | 技术培训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培训教师资质好为第一档,得 6 分;方案较科学合理、内容较全面,培训教员资质较好为第二档,得 3 分;其余为第三档,得 0 分。 | |||
项目业绩(2%) | 2分 | 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80万以上学校实训室建设(已实施交付)的单个项目合同,得1分,最高得2分。 | 投标人需完整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复印件并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12%) | 12分 | 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提供远程类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与投标人一致),每提供1个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最多得10分。 2、售后服务期限(2分) 投标人提供的免费售后服务期限1年得1分,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多得2分。 | 投标人具有的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全年无错九肖网站官网(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本项目不接受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全年无错九肖网站官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全年无错九肖网站财政处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全年无错九肖网站财政处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全年无错九肖网站财政处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全年无错九肖网站官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质保期;
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3.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4.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其他
(一)投标人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投标人认为本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标的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须进行声明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1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认定证明文件。(参考格式见附表1,提供复印件);
1.2小微企业声明函(按附表2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2.若投标人提供了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还须提所涉及其它企业的以下证明文件(若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须出具)。
2.1该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认定文件。(参考格式见附表1,提供复印件);
2.2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附表2)。
附表1:
(小型或者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被认定企业名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认定你企业为 (行业类别)行业的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认定单位(盖章):
办公电话:
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附表2:
小微企业声明函
招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请填写:“全部由我公司提供”、“部分由我公司提供”、或“全部不是我公司提供”)。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名) | 资产总额(万元)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投标人填写本函第2条若是填写“部分由我公司制造”或“全部不是我公司制造”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它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否是视为投标人提供非小微企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所涉及的其它企业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时可不填写第2条。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2019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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