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人事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6
人事处是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校教职员工的聘用、人力资源的调配和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收入分配、五险一金、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指示;
2、承担全院人事日常行政事务,制定学院人事政策和规章制度;
3、负责拟定全院机构编制计划;
4、负责教师招聘、“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高校教师资格证办理等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
6、负责办理教职工入职、辞职(退)、解聘手续及入职转正、人事调动等工作;
7、负责教职工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签订、管理工作;
8、承担综合信息功能,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报送,做好全校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
9、负责教职工劳动工资的核算、统计、管理工作;
10、负责学院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核算及相关业务办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
12、会同教务处组织开展骨干、核心教师的遴选、考核与管理工作。
13、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14、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纪律检查等工作;
15、负责建立全院教职工个人档案及学院人事资料的归档及使用等工作;
16、负责开具教职工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
1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电话:023—67459243
联系电话:023—6745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