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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

2015-03-14 本站 1409次
 

2015届大学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2015届毕业生同学:

你们好!

几年前,你们带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怀着对知识的渴望进入大学校园。岁月荏苒,光阴似箭,转眼间你们已从懵懂少年成长为祖国栋梁,即将结束难忘的大学生活,肩负起国家、社会、家庭的重任,面对人生新的抉择。在即将踏上新的人生征程之时,衷心地祝福你们在就业道路上一帆风顺,心想事成!

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750万人,我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达到20.4万人。由于受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正视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入,毕业生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方针,这些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困难与希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广大毕业生走好择业的第一步。在此,给你们提几点建议:

一、认清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高校毕业生也进入了一个“大众化就业”的时代,高校毕业生日益成为社会普通的劳动者,成为社会新增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既是适应当前严峻就业形势的需要,也对同学们的自身发展有好处。希望大家对目前面临的严峻就业形势有清醒认识,合理准确地自我定位,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强化普通劳动者的意识,以积极、良好的心态对待就业,做好积极的准备,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二、扎根基层,让青春在基层闪光

基层是有志青年奋斗成才的必由之路,是高校毕业生了解国情、磨炼意志、砥砺品格的重要途径,是经受锻炼、发挥才智、成就事业的广阔舞台。基层条件可能很艰苦,但艰苦的条件既能磨炼人,又能造就人,大学生在基层社会实践的丰富经历和阅历,必将增长自身的才干和能力。青春只有在为祖国和人民的真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中才能闪闪发光。在此,希望广大毕业生同学树立报效祖国、志在四方的理想抱负,把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成为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

三、自主创业,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

近几年,国家和各地为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引导部分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从长远看,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必将成为更多同学的选择和共识。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就业方式能够充分调动自我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热情,是实现人生理想、体现人生价值的有利而广阔的舞台。

四、珍惜机会,切勿错失就业良机

在求职过程中,一些同学不珍惜已掌握在手中的就业机会,总把希望寄托在更好的用人单位上,这是不理智的做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每个人的职业生涯都在不断调整,终身在一个岗位上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建议同学们从自身实际出发,本着先就业、后择业的心态,积极参与就业竞争,珍惜每一个岗位,抓住就业机会,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积累经验和阅历,铺就完美的职业生涯之路。

五、树立品德,努力提高自身素养

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思想情操、坚定的政治方向、远大的理想抱负、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是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最看重的要素。对用人单位而言,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自身素养将直接影响到他对未来工作的实践态度。希望大家能理性地分析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充分的准备迎接崭新的挑战,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位同学,火热的青春之花正等待着绽放,你们辉煌的人生之路即将翻开崭新的一页。在你们斗志昂扬、整装待发之际,请再次接受我们真诚的祝福,祝你们在就业的道路上一帆风顺,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二〇一四年十月

政策解答

※基层就业※

1.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1)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3)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 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什么是公益性岗位?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它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7.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8.什么是双特计划?

为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简称“双特计划”)。

“特岗计划”是重庆市按照《教育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文件精神,由市教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

“特色计划”即重庆市中小学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是根据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要求,在总结“特岗计划”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的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的配备计划。该计划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委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制定并启动实施。

9.特色计划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对于“特色计划”的启动和实施,具体的程序、招聘的具体细节按照当年的招聘简章执行。

(1) 目标任务。从2012年起,用3年的时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3000名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计划每年招聘1000名左右。

(2) 实施范围。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区县,以农村中小学为主,适当兼顾县镇中小学。

(3) 实施方式。“特色计划”按“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市教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制订全市特色学科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各区县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申报补充特色学科教师计划,负责特色学科教师面试、配置与管理。

(4)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艺体类、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10. 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11.什么是“三支一扶”招募计划?

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13年至2015年,每年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为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服务、医疗卫生、农村水文水利、国土资源管理、村建、计划生育等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

12.“三支一扶”选拔原则及招募流程是什么?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党员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考察、公示、调剂、派遣等程序组织招募工作,严把入关口,将农村基层紧缺急需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拔到“三支一扶”项目中来。

13. “三支一扶”大学生能够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标准参照区县(自治县)乡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调整。补贴按月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二)服务期满促进就业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不直接考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使用事业编制进行政策托底。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

(1) 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 “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服务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4) 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按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5) 市、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等活动,及时提供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岗位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6)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7)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 招募到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专业毕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后可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14. 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15. 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16. 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17.什么是选调生?

各级组织部门有计划的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的主要来源进行重点培养,从中挑选出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中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18.选调对象是哪些?

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2015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9.选调条件有什么?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 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4)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如何咨询有关选派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方面的问题?

(1) 涉及“三支一扶”政策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888286868881)。

(2) 涉及选调生、西部青年志愿者政策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086)、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电话:023—63861317966520)。

(3) 涉及特岗教师政策问题,请咨询市教委人事处:6386567263633286

※自主创业※

21.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创业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及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二是入住孵化基地发展。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优先入住我市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享有场租减免、创业指导、事务代理、市场推广等创业孵化服务。三是微企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财政给予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补助资金;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符合规定的企业其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以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额为限,按规定实行补贴;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 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四是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五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1日至12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六是小额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从毕业学年起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借款期限由1年放宽到2年,担保基金投放比例从1:5提高到110,贷款额度从不超过8万至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就业并吸纳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的小额担保贷款。七是鼓励网络创业、创新创业。对大学生注册创办电子商务及软件开发类的小微企业,资助其一台电脑。对创办的创意类小微企业,给予每户3—5万元的资本金补助。设立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对大学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等项目并入驻孵化基地创业的给予奖励。

22.如何注册筹办经济实体?

筹办、注册经济实体首先需要寻找企业落户场所,然后注册独立的经济实体。完整的注册企业的程序包括:准备经营场地——开具有关房产证明——企业名称登记——领取并填写工商注册登记表——准备(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办理有关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入资、验资手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3.什么是微型企业,申请微型企业扶持需要哪些条件?

凡注册资本在15万元以内、雇员(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的企业为微型企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以及军队复员人员等“四类人群”新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鼓励类微型企业,可申请创业补助和创业扶持贷款。

申办条件:

(1) 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2) 属于“四类人群”,即高等院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等;

(3) 具有创业能力;

(4) 无在办企业;

(5) 属于“四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6) 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24.微型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采取“1+3+3+3+N” “1”是指创业者出一部分注册资本金,成立微型企业;第一个“3”是指3项扶持政策,即“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第二个“3”是指3个平台,即培训平台、龙头企业对接平台和创业孵化平台;第三个“3”即三项跟踪服务“准入门槛管理分类指导、非银行金融融通、建立健全微企管理服务体系”;“N”是指有关后续帮扶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每年计划新增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1000户,吸纳4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到“十二五”末,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达到5000户,吸纳2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财政给予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补助资金;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符合规定的企业其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中地方留存部分,以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额为限,按规定实行补贴;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

25.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不可以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户口(包括集体户口)还在重庆,就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从重庆到外地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户口迁回重庆,也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26.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 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 身份证明;

(3) 户口簿;

(4) 居住证明;

(5) 属于“四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27.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在校大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创办微型企业,须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无在办企业、出资比例不低于企业全体投资人出资总额的50%等条件。允许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的时间原则上限定为毕业年度内。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等产业;所创办企业经营注册地应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等。

28.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哪些程序?

(1) 学生填写《重庆市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样本可向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或就业指导机构、当地工商所领取。

(2)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

(3)学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将创业学生申请书统一提交所在高校审核(学校需就申办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属于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类人员,是否具有创业能力,是否经学生家长同意,学校是否同意其申办微型企业等签注意见)。

(4) 学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将高校盖章认定的学生创业申请书报送所在地工商所,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做好后续工作,进入常规性的申办程序(不再另行填写创业申请书)。鉴于在校大学生的特殊性,如申请人已参加高校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可不再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对是否属于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类人员的认定,以所在学校意见为准,相关资料由当地工商部门报文广新局和经信委备案。各区县微企办为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开设绿色通道,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评审工作,对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情况单独统计并报市微企办备案。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相关政策可以登录“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http://www.cqwq.gov.cn)查询,也可向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3-63835460)。

29.什么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有效凭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1日至1231日。

30.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基本流程?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在网上(http://cy.ncss.org.cn)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3-5个工作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需要3-5个工作日,复核通过后打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下发到高校,毕业生到所在学校进行领取。

31.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享受的优惠政策及程序?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可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减免税申请及税务机关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通过审核后,享受创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32.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男性年龄要在60岁以内、女性年龄要在55岁以内(已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33.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5万元以内,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的人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均5万元计算,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小企业贷款不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34.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久?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以贷款上帐日开始计算,借款人应按时还款。确需继续贷款的,应在贷款期满前30天,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提出续贷申请,劳动就业部门应及时将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送承贷金融机构,承贷金融机构审查同意后,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在续贷前要结清贷款本息,续贷期限为一年。借款人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财政不再贴息。

35.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怎么计算?

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36.小额担保贷款如何偿还?

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应根据借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贷款逾期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及承贷金融机构规定计交罚息,罚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37.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条件有哪些?

(1) 法人为个人担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5万元以上;具有贷款申请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个人担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值的有价证券;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的2倍(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额(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6万元。承贷金融机构对个人保证担保额根据实际情况掌握,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担保时担保方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

 (2) 借款人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友(本市常住户口)的房屋(两证齐全,银行会同借款人协商认定)、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抵(质)押;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抵(质)押原则上参照个人抵(质)押执行,可用不动产、汽车、设备(有购置发票,扣除折旧)进行抵(质)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品价值的70%,质押物价值的90%

38.小额贷款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1)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持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2) 社区居委会审查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条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推荐;

(3) 街道(乡镇)按《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渝再就业办字[2008]16号)第七条、第十二条初审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到承贷金融机构。

(4) 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应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劳动就业部门;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贷款抵(质)押担保等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39.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政策有哪些?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两年内)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本息,最后一次结清本息后,凭承贷金融机构出据的结息清单或凭证到劳动就业部门申请贴息。劳动就业部门按借款人不同的贴息标准确认借款人相应的贴息金额,按季将确认后的贴息清单送当地财政部门和承贷金融机构各一份,承贷金融机构将财政划拨的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承贷金融机构开设的个人账户内。

借款人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后,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的有关税费减免、工商扶持等优惠政策。

40.什么是“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2015年前,全市建立以吸纳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创业孵化基地100个,吸纳50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对孵化企业的场租实行减免。如孵化基地内新创办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并直接带动不少于5人就业1年以上的比例达到50%以上,按照每个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该基地奖励补贴。孵化基地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的,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创业教育,成立创业教育教研机构,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建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积极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提高创业能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1.什么是“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

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及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开展第二期“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支持重庆的大学生创业工作。第二期“泛海扬帆行动”计划在2012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1000名,资助创业项目100个,带动就业500人左右。本次活动资助总规模达800万元。其中,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资助4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项目资助金、活动宣传和项目评选等有关工作;重庆市就业专项资金按11配套,出资4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此次“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20121011日正式启动。重庆市高校应届和毕业五年内在渝大学生(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高校取得文凭),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参与申报。符合国家政策的创业项目都可参与申报,优先支持市内重点产业、文化创意、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创业项目。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个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创业项目投资额15万元左右。

42.如何参加“泛海扬帆创业行动”?

申请人首先登录“泛海扬帆行动”官方网站(http://www.fanhaiyangfan.org/,点击“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报名”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须下载项目申请表自行打印填写,并向拟创业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纸质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由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安排进行创业培训,主要开设政策解读、项目选择、融资投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创业实例分析、工商税务法规知识、创业计划书制作等课程,提高申请人的创业能力。培训结束后,申请人应制作详细的《创业计划书》,作为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通过审查的100个创业项目将分期获得2-5万元的项目资助金,以及一系列创业政策扶持。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督导团和专家工作组对创业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开展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同时对资助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效果等进行监管。相关的项目实施进展和资助金使用情况将会同时以博客日志的形式公布在活动官方网站上,以供社会监督。

43.什么是SYB创业培训?

SYB的全称是“START YOUR BUSINESS”,意为“创办你的企业”,它是“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系列培训教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开发,为有愿望开办自己中小企业的朋友量身定制的培训项目。创业培训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微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使学员在短时间内成为微型企业的老板。
   
重庆籍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1日起的18个月)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含微型企业创业培训)。

44.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创业培训为成功创业按人均1000—1500元补贴,未创业按60%补贴;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为创业成功按1000/人补贴,未创业成功按600/人补贴。

※参军入伍※

45.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46.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47.时间安排

2013 年起,我国的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的征兵时间是从 8 1日开始、9 1 日批准入伍、9 5 日起运新兵、9 30 日征兵结束。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一般会将征兵时间提前到 6 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48.大学生应征入伍需要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 =(身高 -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49.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22周岁(199111日至l99512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20周岁(199311日至l99512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111日以后出生)

50. 男生报名程序

网上登记 每年 8 5 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

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1.女生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 6 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

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2.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如何迁转,存放在哪里?

被确定为应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择业参照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档案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53.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54.落实单位户档随迁的高校毕业生,从哪里报名应征?

签约落实单位并已办理户档随迁的高校毕业生想应征入伍,如现户籍所在地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不是同一地方的,从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55.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及如何保留入学资格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对在本辖区难以解决的,由省(区、市)统一协调解决,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还可优先选改士官,高校毕业生士兵还可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在就业安置、考研升学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保留入学资格

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入学。

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 2 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56.从高校毕业生士兵中确定提干对象需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高校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 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3) 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4) 截至当年6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 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 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级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 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57.高校在校生入伍有什么优惠政策?

高校在校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保留学籍退役后准其复学并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政策。其他有关优待安置,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退役后复学,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各高校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

58.大学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9.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计算?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学制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应达到的学制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学制规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的期限,为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剩余期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60.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6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 万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61.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学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央高校。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十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6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 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63.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如何实现免试录取?

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结束后,有关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省级成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由省级成招办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

6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如何参加考试?有何优惠政策?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毕业生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按报考人数30%比例择优录取的优惠政策。

6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哪些就业安置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66.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67.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68.士官直招什么时间开始及报名流程

直招士官对象: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专业查询),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补偿代偿: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不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全国直招士官报名时间:410日至615日 (2014年截止日期已延长至75日 )

报名流程

申请报名 符合招收条件的招收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相关表格和信息。

体检政审 根据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的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同时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安排政治审查,填写《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

专业审定 对体检、政考合格人员,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学校对其进行专业审定或专业考核,作出综合评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或者《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

定兵公示 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合格者,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定兵,定兵名单向社会公示。

批准入伍 通过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批准服现役,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交接运输 起运前,部队会派出接兵人员到达接兵地区,负责将招收的士官接回部队。

检疫复查 到达部队后,由部队对招收士官的政治、身体、学历、职业资格等进行检疫和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公安机关予以落户。

训练使用 招收士官入伍后,进行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训练结束后,

由大军区级单位统一分配到旅(团)级部队为主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

69.我市招考公务员的对象是哪些?

报考我市公务员的招考对象具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且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二是在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毕业当年8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三是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上述报考人员只要符合《考录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70.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有何具体规定?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我市规定:从2012年起,市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区县(自治县)级以下机关特别是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主要用于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71.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考录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72.可否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答: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73.在公务员招录公告中,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解释?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74.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起算。

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75.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工作经验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

76.“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仅限符合《职位表》中规定的招录对象其基层工作年限为“不限”的职位;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77.公务员招录如何报考?

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点击“招录信息”栏,选择相应考试公告,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中职位表对报考部门职位的详细要求。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内,可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就业见习※

78.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政府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推荐其到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训练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79.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象有哪些?

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我市对口支援西藏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6个月。

80.如何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自愿参加就业见习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生或学生证到市或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报名,也可以持以上证件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或登录重庆大学生就业网进行网上报名。

81.见习人员享受哪些权益保障?

见习人员享有以下权益:

享有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和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

见习期间,市或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见习留用就业的,见习时间作为工龄计算。见习未留用就业的,市或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就业招聘和就业培训等后续配套服务;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科研助理※

82.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规定,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高校毕业生。

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83.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与被吸纳高校毕业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1) 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 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3) 服务协议期限;

(4) 工作内容;

(5) 劳务性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6) 社会保险;

(7)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不得约定由毕业生承担违约金。

84.服务协议的期限如何约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重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签订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7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

85.服务协议履行期间可以解除协议吗?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86.被吸纳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报酬?

由项目承担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相应岗位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87.项目承担单位是否给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上保险?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88.被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户档如何迁转?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当地情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

89.服务协议期满后如何就业?

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正式聘用(招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应当分别依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等规定执行。

90.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就业援助※

9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分别包括哪些?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92.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93.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对符合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政策。

94.我市实施的公益性岗位设置是怎么样的?

(1) 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区和公益性劳动组织,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 2013年起,我市将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机制,连续3年每年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5000个,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同时,建立财政对公益性岗位补贴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并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补贴。

95.社区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区和公益性劳动组织,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

2013年起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购买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算。

9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用人单位开发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或协助管理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一定额度的工资性补贴。该补贴拨付给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目的在于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97.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是指,对就业困难人员、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按此规定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8.什么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指,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据其参加培训情况给予一定费用的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此规定,可凭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等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培训或就业证明等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9.什么是求职补贴发放政策,申请求职补贴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求职补贴发放政策是对毕业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给予800/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

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表;申请材料附件(市外学生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市内学生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和法定抚养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求职补贴申请程序:毕业年度的3月份,各高校组织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开展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求职补贴系统填报《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各高校将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高校财务账户,再由高校打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100.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 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3)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4) 职业培训信息;

(5)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6)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7)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8)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101.什么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是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实名制登记为基础,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根据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情况,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102.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103.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的对象包括哪些?

实名制登记对象包括本市户籍、市外户籍在渝应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一年(毕业当年71日至次年630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往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104.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实名制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常住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资料,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05.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1)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免费为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招考信息等“一站式服务”。组织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荐、信贷融资、开业指导、政策扶持、后续跟踪等服务。

(2) 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106.对促进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还有哪些扶持政策?

(1) 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2) 公益性岗位安置。

①对社区和公益性劳动组织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013—2015年,每年在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发5000个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过渡性安置,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3) 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1日起的18个月)及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补贴政策。

(4) 求职补贴。从20137月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800/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5) 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对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20人以上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符合重点企业贴息条件的中小企业,按规定享受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107.定向就业培训是什么?

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是我市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组织,委托具备培训资质的就业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展开培训,充分发挥就业培训在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的一项扶持政策。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两方面内容,主要开设岗位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入职教育、就业政策和法制教育等培训课程。定向就业培训整体培训时间不少于40天。其中,职业技能培训由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负责实施,时间不少于35天,采取集中培训、在岗培训(含以师带徒)和网络培训等方式进行并实行考核;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由市人事培训中心负责实施,时间不少于5天,采取网络学习、网上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108.定向就业培训的对象有哪些?

应届和毕业后2年内现未就业的重庆市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外高校重庆籍或户口已迁入重庆的毕业生(含自考、成教、电大、函授、远程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109.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什么方式报名参加定向就业培训?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定向就业招聘岗位需求信息,可在重庆大学生就业网(www.cqxsjy.com)、重庆就业网(www.cq.lm.gov.cn)或定向培训服务窗口报名,也可在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报名,填写《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人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办事指南          

 ※手续办理※          

110.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作为接收毕业生就业,接转毕业生户口、档案等关系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发给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分上下联,上联(有色联)发给毕业生作报到使用,下联(白色联)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只能一人一份,毕业生须妥善保管报到证,不得自行涂改和撕毁。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11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何办理?

市内院校毕业生首次办理就业《报到证》均由学校集中办理,具体办理程序是:学校统一上报就业方案,市教委审核后集中打印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学校主管部门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联(有色联)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112.毕业生报到有无时间限制?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报到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向报到部门说明理由并得到同意,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凡报到地址为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的,不需持《报到证》到中心报到,待需办理调整改派时到中心办理即可(具体办理流程参照下条)。

113.毕业生调整改派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已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1)要求材料: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接收证明(如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需此项)、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报到证》。 (2)办理程序:学校出具的《重庆市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往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此项)及第(1)项要求的材料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待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1)要求材料: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接收证明(如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需此项)、原《报到证》。(2)办理程序为学校出具的《重庆市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往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此项)及第(1)项要求的材料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

市外院校毕业生调整改派:(1)原《报到证》单位为重庆市内单位,新用人单位为重庆市内单位。(2)要求材料: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接收证明(如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需此项)、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报到证》。

收费标准:毕业生调整改派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毕业生就业服务费”,已就业毕业生调整至新的就业单位收取就业服务费50/人。

114.《报到证》遗失怎样申请补办?

毕业生意外遗失《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上报学校,由学校出具补办手续后到中心办理;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和补办申请书到中心办理。

※档案托管※

115.如何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调档函、接收函、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

1.开具调档函的单位需具备档案保管权限,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人才交流机构、高等院校、部队等。

2.民营、外资、个体企业,村、居委会一般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

就业

升学

改变托管单位

调档函

身份证复印件

如请人代办需提供调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回原籍

档案托管的对象为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市内院校的毕业生其办理程序为:向学校就业部门提出托管申请,并在学校做好登记,由学校将已登记托管档案的毕业生档案转至我中心,即完成托管手续。

116.如何解除档案托管?

解除托管需提供的材料为:

办理流程是:

填写《转档申请表》

(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交调档函、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签字确认

缴纳档案邮寄费、档案保管费或完清人事代理费

中心按规定转递档案


收费标准为:

档案邮寄费:(1)机要  20/  (2)特快专递(EMS  25/

档案保管费:毕业后两年内免费(71日起算),两年后30/年,不足半年按半年收费,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待档案调出时统一结算。

注意事项:(1)所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复印清晰。(2)档案转出需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3)档案转递回原籍,按各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4)人事代理档案转出前需先将所挂靠的组织关系、户口转出,并确认是否办理转正定级、行政和工资介绍信、合同鉴证及其他相关手续(档案转出后,所有手续不能补办)(5)档案材料若有归档的,须等档案到我中心后,才能办理。

117.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党组织关系接转:市外院校派遣回渝的重庆籍毕业生若需将组织关系转回原籍或其他市内单位,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介绍信抬头必须开至“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理时需提供接收组织关系方党委、支部的详细名称。

() 档案托管组织关系挂靠:1.组织关系接收:(1)市内院校毕业生由本人毕业院校通过七一党建网(http://old.12371.gov.cn/)将组织关系转至“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中共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支部   中共重庆市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支部”。毕业生向毕业院校索取七一党建网个人账号,以便查询、修改基本信息。(2)市外院校毕业生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2.档案托管组织关系转出:(1)转至市内其他单位:在七一党建网“个人中心”申请转出,或直接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办理时需提供接收组织关系方党委、支部的详细名称)。(2)转至市外单位:请先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转接手续,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①组织关系转出前先到中心服务大厅完清党费;

②托管组织关系挂靠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本人应主动申请转出,我中心不另行通知。

③预备党员转正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我中心不另行通知。

() 人事代理组织关系挂靠:1. 组织关系接收:(1)市内院校毕业生由本人毕业院校通过七一党建网(http://old.12371.gov.cn/)将组织关系转至“市直机关工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中共重庆市流动人才市场委员会    一总支    61支部”。毕业生可向毕业院校索取七一党建网个人账号,以便查询、修改基本信息。(2)市外院校毕业生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心服务大厅人事代理处办理,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市场委员会”。2. 组织关系转出:(1)转至市内其他单位:在七一党建网“个人中心”申请转出,或直接到中心服务大厅人事代理处办理(办理时需提供接收组织关系方党委、支部的详细名称)。(2)转至市外单位:请先到中心服务大厅人事代理处办理转接手续,然后到重庆市直机关工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组织关系转出前先到中心服务大厅人事代理处完清党费。

※人事代理※

118.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批准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等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办理:(1)人事档案管理;(2)因私出国政审;(3)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6)其他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119.人事代理有哪些好处?

计划内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后,不管到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都保留其干部身份,连续计算工龄;办理人事代理后一年(研究生为三个月)见习期满,即可办理干部转正;人事代理期内被全民所有制单位正式吸收的,可按干部身份办理调动手续;符合申办职称评定的由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办相关证书。

120.人事代理的办理对象包括哪些?

(1)应聘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自谋职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其他政策规定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121.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接收、保管、转递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2)按有关政策规定连续计算工龄;(3)为见习期满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4)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政审;(5)按党章的有关规定结转管理党组织关系;(6)办理流动人员身份认定;(7)按有关规定查阅人事档案;(8)以档案为依据出具相关人事证明;(9)办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限重庆市内单位);(10)办理社会人才集体户口;(11)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预备党员转正、合同鉴定等内容须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到现场提交材料办理,我中心不另行通知。

122.人事代理的办理流程如何?

毕业生填写《代办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按照120/人·年的标准缴纳代理费即可。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 “中心”委托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立专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2) 人事代理要求档案转至我中心,档案中须含有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色联)。(3) 凡市内高校的毕业生已通过学校办理人事代理的,不需持《报到证》到中心报到。(4)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123.如何办理户口托管手续?

在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高校毕业生方可挂靠集体户口。其办理程序如下:

户口托管所需材料:(1)《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一寸免冠登记照,双面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2)《江北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人员信息登记表》;(3)《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4)《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口落户协议书》(一式两份);(5)《户口受理单》;(6)身份证复印件;(7)《报到证》复印件(《报到证》抬头需开至重庆市内单位);(8)《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表格可在网站www.cqbys.com下载,也可到现场领取)。

收费标准为:毕业生集体户挂靠60/年(首次办理须办两年)。

124.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毕业生户口需迁往市内的,先到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迁出手续,再凭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毕业证》等证件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具体程序及所需材料请咨询入户地派出所)。

毕业生户口需迁往市外的,(1) 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到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迁出手续;(2)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

因升学需要迁移户口的,(1) 学校在市内的,先到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迁出手续,再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直接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入户;(2) 学校在市外的,凭《录取通知书》到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迁出手续,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

注意事项:已结婚、购房或就业等符合迁出条件的毕业生应及时将户口迁出。

※学历认证※

125.什么叫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是教育主管部门(国家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的权威学历认证服务项目,通过对学历证书的鉴定认证,出具对证书信息真伪的鉴定证书。

126.为什么要办理学历认证?

近年来由于升学及各类考试、求职竞争日趋激烈,一些没有学历或高学历的人想方设法通过非正规渠道取得假文凭以便蒙混过关,而相关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文凭真实性难以判别,为此需要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权威鉴定认证。

127.目前教育系统以外的某些部门和机构也有提供学历认证服务,与教育部门的认证有何区别?

学历文凭证书由教育部门审批或直接发放,教育部门的认证自然最为权威。其他部门提供的认证一般作为内部使用,而教育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可以在全社会通用。

128.教育部网站已经开通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服务,还有必要进行书面鉴定认证服务吗?

首先,教育部已上网的学历证书数据主要为2001年以后的,由于历史原因,2001年以前的一些学历证书信息尚未完整上网,还需要通过人工查询认证。其次,网络查询结果只能作为非正式场合的确认,即使打印下来,也不能作为有效的书面证据。因此,若因升学、就业、报考公务员或各类职称考试、资格考试需要审核学历证书的真实性,仍需凭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认证鉴定证书方有效。

129.学历认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是教育部在重庆授权的唯一合法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目前办理学历证书的范围为:1980年(含)以后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130.认证后提供什么结果?

全国学历认证后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

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提交学历认证所需材料

缴费

领取学历认证结果

131.学历认证的办理流程?

132.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 1991()以后取得的毕业证

①出示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②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 1991年以前取得的毕业证

①出示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②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③学校档案室或教务处加盖鲜章的学历情况证明

④学校档案室加盖鲜章的新生录取花名册

⑤本人档案内的毕业生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⑥学籍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3) 停办、撤销学校所发的毕业证

不分毕业时间均需提供本人档案内跟学习有关的所有材料(如毕业生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成人高考登记表、毕业证申领表等),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4) “三沟通”毕业证

①出示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②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③主考院校档案室加盖鲜章的新生录取花名册

④出示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⑤本人档案内的毕业生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5) 军队院校毕业证

①出示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②未转业出示军官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③已转业出示身份证和转业证(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④学校训练部证明原件(2000年前,若学校撤销,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⑤本人档案内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ⅰ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 (成人,普通)

ⅱ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普通)

ⅲ学员登记表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2000年后)

求职导航

※就业指导※

133.毕业生应当如何安排就业日程?

9-10月了解就业形势及政策,参加学校组织的就业咨询活动,学校发放《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11月开始积极参加学校和政府、社会中介等组织的双选活动。次年6月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就业方案,经审定后签发就业报到证,7月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凭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134. 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1)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
  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心部门,是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顺利实现就业的主渠道。
  (2)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包括省(区、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区、县、镇、街道)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
  (3) 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原人事、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
  135. 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1) 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
  (2) 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3) 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4) 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5) 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6) 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136. 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1) 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2) 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3) 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4) 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5) 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6) 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137. 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职院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138. 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139.如何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和《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劳动者,就业前必须经过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同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大学生在进行专业学习之外,可能还需要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当前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种类繁多,令人难以鉴别。毕业生应当有针对性地参加适合自己的培训项目,谨慎选择培训机构。通常说来,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认识清楚自己和培训项目所属的行业。要全面了解这个行业,了解自己的专业背景以及性别等是否适合此行业,尽可能的选择那些最适合自己的、性价比最高的课程。

(2) 选择正规的、有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学员在报名前可要求培训机构出示有关证明或直接向教育部门咨询,或通过所在地教育部门、工商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官方网站查询其营业执照及培训资质的合法性。

(3) 看师资力量。正规的培训机构对教师都有一套评估体系,所聘任的教师大多都有真才实学,同时也会大量的聘用专职教师。可以通过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的方式考察教师是否具有真才实学,是否具有实际的工作经验。

(4) 看学员的就业情况,看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考察培训机构对教学的管理情况是否规范、标准。如果培训机构管理上比较松,很难有一套科学的教学管理方法,学员也难以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学员的就业状况也与培训预期目标不相称。

140.“延长二年择业期”是指什么?

延长二年择业期是指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两年时间内,保留国家对毕业生就业所规定的有关资格(如档案管理、户口迁移、调整改派等特殊政策);

毕业生若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仍没有联系到具体接收单位,原则上应派遣回原籍。二年内联系到接收单位后,单位在原籍省区的可向本省区主管毕业生调配的部门申请办理调整派遣手续;单位不在本省区的,可向毕业学校申请办理调整派遣手续。

141.什么是“三险一金”?

所谓“三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三险”,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三险”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机构去举报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即机关、企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目的在于为职工建立一种自我保障机制,增强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

142.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款?怎样签订?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4)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

(5)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6)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7) 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8)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9)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以原则: 

1.合法原则,就是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它包括:(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2)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条款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服从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劳动合同的订立。协商一致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只有在双方充分表达自己意志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能成立。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143.《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那些?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除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外,一是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二是对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人员是否适用作了灵活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三是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四是对劳务派遣用工作了专门的规定。因此,如果毕业生选择了适用范围内的组织(用人单位)就业,就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保护。

144.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区别表现在:

项目

就业协议书

劳动合同

缔约方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毕业生、用人单位

作用和性质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力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内容

主要是毕业生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进行派遣。

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有效期

签订在前,自签订日期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签订在后。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期限。

145.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

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少数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真实工作信息,或者将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说得天花乱坠,与实际情况差别很大。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所以,毕业生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及时向其反馈是否录用的情况。

146.劳动者可否拒绝作答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个人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换句话说,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都无权过问,劳动者也有权拒绝作答。

200811日起开始施行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学指标将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7.用人单位能否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或向其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以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8.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并将这些义务具体化。《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毕业生求职就业要特别注意这一环节。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9.试用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些规定,将会有效地约束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50.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只有两类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这两类劳动者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双选安排※

151.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时间安排

(实际举办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市级现场双选活动

序号

时 间

活动名称

组织单位

 

联系方式

1

1123

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大中型企业专场)

市教委、市国资委

陈家坪展览中心

023-88517362

023-88517395

2

1124

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中小型企业专场)

市教委、市中小企业局

陈家坪展览中心

023-88517362

023-88517395

3

1125

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医药卫生类专场)

市教委、重庆医科大学

陈家坪展览中心

023-88517362

023-88517395

(二)专场招聘活动

1.特殊群体专场活动

序号

 

活动名称

组织单位

 

联系方式

1

20141028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合川专场)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乔老师

023-42883625

2

201412月中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大学城专场)

重庆科技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科技学院

伍老师

023-65022370

3

201412月下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江津专场))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龙老师

023-85530111

4

20153月中下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万州专场)

三峡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三峡学院

廖老师

023-58102054

5

20154月下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涪陵专场)

长江师范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长江师范学院

谢老师

023-72790131

6

20154月中旬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就业帮扶双选活动(永川专场)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兰老师

023-49810798

7

201411月上旬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免费师范生双选会)

西南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西南大学

郭老师

023-68250143

8

20155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残疾毕业生双选会专场)

重庆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大学

王老师

023-65102309

9

20153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女大学毕业生双选活动专场)

重庆工商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工商大学

张老师

023-62769207

2. 特色专场双选活动

序号

 

活动名称

组织单位

 

联系方式

1

20141014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创新昆山校园行专场)

重庆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大学

王老师

023-65102309

2

20141015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创新昆山校园行专场)

重庆理工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理工大学

赵老师

023-68667331

3

20141016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创新昆山校园行专场)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曾老师

023-61879050

4

20141027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昆山招聘专场)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田老师

023-65928115

5

20141025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外资企业专场)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四川外国语大学

张老师

023-65381097

6

20141031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外资企业专场)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西南大学

郭老师

023-68250143

7

2014116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外资企业专场)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重庆交通大学

王老师

023-62652496

8

2014118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重庆大学专场)

重庆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大学

王老师

023-65102309

9

20141111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高新技术类专场)

重庆理工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理工大学

赵老师

023-68667331

10

20141114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经管财经类专场)

重庆工商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工商大学

张老师

023-62769207

11

20141121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外资企业专场)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重庆大学

王老师

023-65102309

12

20141122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外语外贸类专场)

四川外国语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川外国语大学

张老师

023-65381097

13

2014125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IT类专场)

重庆邮电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邮电大学

钟老师

023-62460145

14

2014125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美术设计类专场)

四川美术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川美术学院

杨老师

023-65921061

15

2015422

重庆市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法律类专场)

西南政法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西南政法大学

王老师

023-67258338

(三)送岗位进高校

序号

 

活动名称

组织单位

 

联系方式

1

20141022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黔江专场)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罗老师

023-85086683

2

2014116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江津专场)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彭老师

023- 63430392

3

2014117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合川专场)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翟老师

023-42465271

4

20141113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合川秋季专场)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肖老师

023-64289915

5

20141129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万州专场)

重庆三峡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三峡学院

廖老师

023-58102054

6

2014125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涪陵秋季专场)

长江师范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长江师范学院

谢老师

023-72790131

7

20141210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永川秋季专场)

重庆文理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文理学院

周老师

023-49891965

8

201412月上旬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大学城专场)

重庆师范大学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师范大学

田老师

023-65910777

9

20154月上旬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合川春季专场)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郑老师

023-42863970

10

20154月中旬

重庆市教委送岗位进高校双选活动(永川春季专场)

重庆文理学院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文理学院

周老师

023-49891965

(四)网上双选活动

序号

 

活动名称

组织单位

1

201410231122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秋季)网络双选服务月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渝网

2

2014116-11月20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营销、服务类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英人才网

3

20141119-11月25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世界500强、外资外贸、知名企业类企业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博人才网

4

20141126-2014年12月2

重庆市2015届高校毕业生房地产、建筑、装饰行业网络双选周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渝网

5

2014123-2014年12月17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机电、机械、制造类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英人才网

6

20141218-2014年12月24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类用人单位(冬季)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教师人才网

7

201412251231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管理、金融、财务、经济、法律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博人才网

8

20141228-2015年1月3

重庆市2015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网络招聘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渝网

9

201515-1月19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财务、财经、金融类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英人才网

10

2015120127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机械、化工、环境、能源、生物工程”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博人才网

11

201532-3月8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地产50强、建筑、园林行业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博人才网

12

201537-3月21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美术、设计类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英人才网

13

2014322328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与商务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渝网

14

201542-4月16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综合类专场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英人才网

15

2015417-4月23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培训类用人单位(春季)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教师人才网

16

2015424-4月30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机械行业网络双选周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渝网

17

201555-5月19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房地产、建筑类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英人才网

18

2015520-5月26

重庆市2015届高校毕业生互联网50强、IT、通讯行业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博人才网

19

2015527-6月2

重庆市2015届高校毕业生医药与快消网络双选周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渝网

20

201563-6月9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汽车行业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博人才网

21

201536-2015年4月5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女大学毕业生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2

2015513-5月19

重庆市2015届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网络双选会

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五)部分高校双选

序号

 

活动名称

 

联系方式

1

20149-12

重庆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重庆交通大学

王老师

62652496

2

201411月中旬

综合类双选会

重庆理工大学

赵老师

13512345078

3

2014116

重庆职教城就业联盟2015届毕业生双选会

重庆文理学院

周老师

49891965

4

201558

重庆文理学院2016届毕业生实习双选会

5

2014121

长江师范学院2015届秋期校园双选会

长江师范学院

谢老师

72790131

6

201541

2015届文史类毕业专场招聘会

7

201541

2015届艺体类毕业专场招聘会

8

201541

2015届工类毕业专场招聘会

9

201410

“冶金”专场大型双选会

重庆科技学院

伍老师13648425569

10

201411

“中海油”专场大型双选会

11

201411

“中石油”专场大型双选会

12

201412

“通用”专业专场大型双选会

13

2014117

2015届毕业生校园双选会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翟老师023-42465271

14

201411月中旬

2015届毕业生双选会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肖老师

13883414708

15

201410

2015届毕业生校园双选会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李老师

65172500

16

20155

就业援助与就业服务专场双选会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乔老师15123392588

17

2014117

派斯学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18

20141219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5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王老师

88790766

19

20149

2015届小型双选会第一场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霍老师

13883652158

20

201410

2015届小型双选会第二场

21

201411

2015届小型双选会第三场

22

201412

2015届小型双选会第四场

23

201411

2015届毕业生双选会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兰老师18983369997

24

201410-20156

2015届毕业生供需见面双选会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张老师

023-61373117

25

201412

2015届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月”活动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汪老师13368062896

26

2014109

长安集团航天职院专场招聘会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李老师

67607127

27

20141016

京东方科技集团公司

28

2014116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5届毕业生秋季双选会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田老师18523333211

29

201410月底

2015届三峡库区毕业生双选会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谭老师18983550404

30

20141025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校园双选会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向老师

72806305

31

201410月、11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秋季专场招聘月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王老师

68671911

32

201411月中旬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届毕业生“兵工系统”双选会

33

20141121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毕业生双选会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周老师

49838425

34

201410

旅游酒店类专业双选会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杨老师 49578090

李老师49578543

龚老师49578503

35

201411

营销类专业双选会

36

201411

土建、艺术设计类专业双选会

37

20141020-11月21

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月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郑老师15086709152

38

201566

2015届高校毕业生大型就业双选会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李老师

68315179

39

20141029

2015届毕业生双选会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曾老师13696459985

40

201410

建工系专场招聘会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甘老师

61968166

41

20156

2015届毕业生经济类企业双选会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姜老师13032360568

42

20141016

2015届毕业生实习双选会

43

20156

2015届毕业生艺术类企业双选会

44

20156

2015届毕业生新闻类企业双选会

         

※信息获取※

152.毕业生就业信息查询的主要网站有哪些?

国家部委

网站名称

域名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www.moe.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www.mohrss.gov.cn

中国共青团

www.ccyl.org.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中国教育信息网

www.chinaedu.edu.cn(系统正在改版中)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www.ncss.org.cn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www.ncss.org.cn/wllm/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www.sme.gov.cn

应届生求职网

www.yingjiesheng.com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

www.lm.gov.cn

中国国家人才网

dxs.newjobs.com.cn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

www.zgzyz.org.cn

中国就业网

www.chinajob.gov.cn

全国各省级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省市

网址域名

省市

网址域名

重庆

www.cqbys.com

北京

www.bjbys.net.cn

河北

hbxsw.com

天津

www.tjbys.com

山西

www.sxbys.com.cn

内蒙

www.nmbys.com

江苏

www.jsbys.com.cn

辽宁

www.lnjy.com.cn

黑龙江

www.work.gov.cn

吉林

www.jilinjobs.cn

福建

www.fjbys.gov.cn

上海

www.firstjob.com.cn

江西

www.jxbys.net.cn

浙江

www.ejobmart.cn

安徽

www.ahbys.com

山东

www.sdbys.cn

河南

www.hnbys.gov.cn

湖南

www.hunbys.com

湖北

job.e21.cn/

广东

www.gradjob.com.cn

广西

www.gxbys.com

海南

www.hnbys.net

四川

www.scbys.net

贵州

www.gzsjyzx.com

云南

www.yn111.com

西藏

www.xzjyzdzx.gov.cn

陕西

www.sxgxbys.com

甘肃

www.gsedu.cn

宁夏

www.nxbys.com

青海

www.qhbys.com

新疆

bys.xjnews.com

重庆就业相关信息网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www.cqjw.gov.cn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cqhrss.gov.cn/u/cqhrss

重庆共青团网

www.cqyl.org.cn

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cqbys.com

重庆高校网址

院校名称

域名网址

院校名称

域名网址

重庆大学

www.cqu.edu.cn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www.cswu.cn

西南大学

www.swu.edu.cn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www.cqvie.edu.cn

西南政法大学

www.swupl.edu.cn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www.cqsxedu.com

重庆医科大学

www.cqmu.edu.cn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www.cqgmy.cn

重庆师范大学

www.cqnu.edu.cn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www.cqevi.net.cn/

重庆邮电大学

www.cqupt.edu.cn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www.cqsdzy.com

重庆交通大学

www.cqjtu.edu.cn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www.cqcvc.com.cn

重庆工商大学

www.ctbu.edu.cn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www.cqtbi.edu.cn

四川外国语大学

www.sisu.edu.cn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www.cqqzy.cn

四川美术学院

www.scfai.edu.cn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www.cqcfe.com

重庆理工大学

www.cqut.edu.cn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www.cctc.cq.cn

重庆三峡学院

ctgu.sanxiau.edu.cn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www.cqswxy.cn

重庆文理学院

www.cqwu.net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www.cqhgzy.com

长江师范学院

www.yznu.edu.cn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www.cqvit.com

重庆警察学院

www.cqjy.com.cn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www.cqvist.net

重庆科技学院

www.cqust.cn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www.cqyixiao.com/

第二师范学院

www.cque.edu.cn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www.cqcmxy.com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www.cqrk.edu.cn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www.cqeec.com

重庆工程学院

www.zdsoft.com.cn

全年无错九肖网站

www.cqhl.net.cn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www.swsm.edu.cn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www.cqbyxy.com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www.cqrz.edu.cn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www.cqms.edu.cn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www.paisi.edu.cn/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www.cqie.cn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www.tcsisu.com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www.cqdxxy.com.cn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www.cqyti.com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www.cqny.net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www.cqucc.com.cn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www.cqjky.com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www.cqepc.com.cn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http://www.cqgyzy.com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www.sxyyc.net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www.cqysxy.com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www.cqyygz.com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http://www.cqivc.com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www.cqsxsf.com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www.cqtcedu.com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www.cqepc.cn

重庆经贸职业

www.cqvcet.com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www.cqcet.edu.cn

重庆电力职工大学

www.jiuye114.com/edu/cqdlzg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www.cqipc.net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www.cqdx.gov.cn

※通讯联络※

153.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讯方式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重庆大学

研究生

023-65106713

023-65106669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

400044

本科

023-65102385

023-65106669

西南大学

研究生

023-68251235

023-68252541

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

400715

本科

023-68253513

023-68251649

荣昌校区

023-46751008

023-46751008

重庆市荣昌学院路160

402460

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生

023-67258526

023-67258526

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

401120

本科

023-67258328

023-67258833

重庆医科大学

研究生

023-68485268

023-68485540

重庆渝中区医学院路1

400016

本专科

023-68485876

023-68485198

重庆师范大学

研究生

023-65910996

023-65910997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

401331

本专科

023-65363530

023-65362100

重庆邮电大学

研究生

023-62460858

023-62460858

南岸区黄桷桠堡上园1

400065

本科

023-62460145

023-62461639

重庆交通大学

研究生

023-62789045

023-62789045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

400074

本专科

023-62652496

023-62650364

重庆工商大学

研究生

023-62768482

023-62768482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

400067

本科

023-62769207

023-62769544

四川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

023-65440942

023-65385527

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

400031

本科

023-65383151

023-65383151

四川美术学院

023-86181039

023-68502467

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

400053

重庆理工大学

研究生

023-62563405

023-68667302

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

400054

本专科

023-68667331

023-68660173

重庆三峡学院

023-58102133

023-58102054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

404000

重庆文理学院

023-49891965

023-49891757

重庆永川区红河大道319

402160

长江师范学院

023-72790032

023-72790131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

408000

重庆科技学院

023-89092370

023-89092370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

400042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023-61638299

023-61638062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

400067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023-42465271

023-42465250

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学院街256

401572

重庆警察学院

023-63964580

023-63964591

重庆大学城景铮路666

401331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023-64289895

023-64289552

重庆合川区学府路9

401520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023-65172500

023-65172500

重庆沙坪坝区井口工业园

400033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023-42883625

023-42890212

重庆合川区交通街593

401520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023-88790978

023-88790978

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东路611

401120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023-42871260

023-42871260

重庆合川区假日大道1

40152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023-49480868

023-49480239

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

402167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023-61373117

023-68501478

重庆市九龙坡区电力四村9

400053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023- 58567313

023-58556866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

404020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023-61969001

023-61969002

重庆市大学城中路82

401331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023-85770008

023-85770080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

404047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023-67607127

023-67607127

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

400021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023-65928115

023-65928125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

401331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023-61879050

023-61879000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

40005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023-86968793

023-86968793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

400055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023-61065858

023-61065999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

402246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023-58800634

023-58800634

万州区科龙路8

404001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023-72806300

023-72806305

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

408000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023-68671911

023-68659778

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

402760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023-49838425

023-49838181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

402160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023-49579000

023-49578001

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999

402160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023-42863970

023-42863970

重庆市合川区高校园区思源路15

401520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023-68315179

023-68315178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盐井坝1

400712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023-49835901

023-49834729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

402160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023-61986166

023-61968137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通江大道柏林村8

400039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023-61691066

023-61691089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

40133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023-67870459

023-67727445

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

400020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023-85086111

023-85086111

重庆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409000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023-58567736

023-58567750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

404020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023-88162101

023-88162111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

400020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023-45420001

023-45615888

重庆市铜梁县学府大道302

402560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023-58193509

023-58418999

万州区金龙开发区平湖路88

404000

全年无错九肖网站

023-67457062

023-67455489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二路1

401120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023-65635471

023-65635535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明德路3

401331

重庆工程学院

023-62846777

023-62847733

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

400056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023-42860503

023-42462856

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园区思源路60

401520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023-49838829

023-49839089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

402160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023-85552777

023-85552777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大道5

402247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023- 63430392

023- 63430393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

402260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023-85530111

023-63431777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大道7

402247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023-47289907

023-67521559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学院大道8

402247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023-45660272

023-86909852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B区江峡路2

401336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023-88918358

023- 86972266 

九龙坡区含谷宝洪村4号附88

401329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023-49633933

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岳大道

400999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023-79320888

023-79250000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大道4888

409000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023-85769888

023—85727262

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

404001

重庆电力职工大学

023-68507594

023-68514500

九龙坡黄桷坪电力550

400053

154.重庆市各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区县名称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邮编

万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8221811

教育委员会

023-58223561

404000

黔江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9221648

教育委员会

023-79222658

409000

涪陵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2221827

教育委员会

023-72860395

408000

渝中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3710593

教育委员会

023-63841598

400010

大渡口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8083035

教育委员会

023-86661771

400084

江北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7877016

教育委员会

023-67854760

400020

沙坪坝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5368207

教育委员会

023-86055590

400030

九龙坡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8780564

教育委员会

023-68780244

400050

南岸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2986601

教育委员会

023-62800275

400060

北碚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8869122

教育委员会

023-68286278

400700

渝北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7583516

教育委员会

023-67813597

401120

巴南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66233345

教育委员会

023-66239641

401320

长寿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0231339

教育委员会

023-40244495

401220

江津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7521292

教育委员会

023-47545490

402260

合川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2756683

教育委员会

023-42830792

401520

永川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9836360

教育委员会

023-49851722

402160

南川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1432409

教育委员会

023-71427876

408400

綦江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8625835

教育委员会

023-85880865

401420

大足区(原大足县和双桥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3767533

教育委员会

023-85221088

402360

潼南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4590790

教育委员会

023-44576128

402660

铜梁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5645450

教育委员会

023-45678052

402564

荣昌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6773435

教育委员会

023-46787041

402460

璧山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1416290

教育委员会

023-85284516

402760

梁平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3224011

教育委员会

023-53365666

405200

城口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9225936

教育委员会

023-59222683

405900

丰都县

就业服务局

023-70738527

教育委员会

023-70700807

408200

垫江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4685148

教育委员会

023-74669349

408300

武隆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7724324

教育委员会

023-77726332

4085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4234042

教育委员会

023-54238330

40430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2218669

教育委员会

023-52222591

405400

云阳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5128399

教育委员会

023-55138350

404500

奉节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6557723

教育委员会

023-56521391

404600

巫山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7616079

教育委员会

023-57685723

404700

巫溪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51527870

教育委员会

023-51531166

40580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3328838

教育委员会

023-73322406

40910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6669649

教育委员会

023-76683491

40990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5559687

教育委员会

023-75557679

40980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8496366

教育委员会

023-78446425

409600

北部新区

人事局

023-67463269

教育局

023-67308112

401122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48266111

教育局

023-48280483

400800

155.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联系方式及位置在哪里?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联系方式 :

报到改派 02388517388      档案托管 02388517378 

人事代理 02388517399     学历认证 02388517380            

    02388517358        编:400020

网址:www.cqbys.com     edu.cqbys.com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7 

  

中心位置示意图(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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